question-icon 仲裁判决后的公司能否注销?

我所在的公司和别人有仲裁纠纷,现在仲裁已经出了判决结果。我担心公司会直接注销来逃避责任,想了解一下,在仲裁判决之后,公司还能不能去办理注销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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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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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判决后的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注销的,但这其中存在诸多法律规定和需要考虑的因素。 首先,我们要明白公司注销是一种公司终止其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从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明确禁止仲裁判决后的公司不能注销。 然而,这里面存在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公司注销需要依法进行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仲裁判决后,如果公司存在需要履行的债务,比如需要向对方支付赔偿款等,公司在注销前必须对这些债务进行妥善处理。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要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只有在完成清算,清偿完所有债务后,公司才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如果公司在仲裁判决后未进行清算就注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仲裁判决后的公司理论上可以注销,但必须依法进行清算,处理好仲裁判决涉及的相关债务等问题,否则公司的股东、董事等相关人员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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