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可以收购股东股权?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公司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收购本公司股东股权的。这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司资本的稳定,防止公司随意减少注册资本,从而保护公司债权人等相关方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就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因为公司收购股东股权在一定程度上类似股东抽逃出资,所以原则上受到限制。 不过,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形,在这些情形下公司可以收购股东的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综上所述,公司并非绝对不能收购股东股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进行收购的。股东和公司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处理股权收购事宜,以确保行为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