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工离职公司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我是一名普工,最近从公司离职了,可公司却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我听说离职证明挺重要的,没有它我找新工作可能都受影响。我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有没有相关法律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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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普工离职时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这不仅涉及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规范这种行为。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职证明的概念。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劳动者在离职时,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给劳动者的一份文件。它可以证明劳动者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在劳动者寻找新工作、办理失业登记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该法第八十九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普工遇到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公司有义务为自己开具离职证明,并说明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第二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公司改正。此外,如果因为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损害,比如导致劳动者无法及时入职新单位而遭受了经济损失,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普工在离职时有权获得离职证明,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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