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愿提供离职证明怎么办?
我从公司离职了,找公司要离职证明,可公司就是不愿意给我开。我之后找新工作可能会用到这个证明,现在特别发愁。我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又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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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不愿提供离职证明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两方面来看待。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也就是说,给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公司的法定义务。离职证明是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凭证,它可以证明劳动者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等重要信息,对劳动者重新就业、办理失业登记、社保转移等都有着关键作用。 其次,如果公司拒绝提供离职证明,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因为没有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无法入职新单位,由此造成的工资损失,原公司是需要赔偿的。 那么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第一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友好沟通,明确指出公司有义务提供离职证明,提醒公司遵守法律规定。要是沟通没有效果,就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公司改正。此外,如果因为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给自己造成了实际损失,劳动者还能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新单位的录用通知、因为无法入职而损失工资的证明等,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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