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公司可以延后一个月缴纳吗?
我所在的公司说这个月的公积金要延后一个月缴纳,我不太清楚公司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担心会影响我的公积金使用权益,比如申请公积金贷款之类的。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到底有没有权利这样延后缴纳公积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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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关于公积金公司是否可以延后一个月缴纳,我们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公司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不得随意拖延。 不过,该条例第二十条也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所以,如果公司想要延后一个月缴纳公积金,必须满足“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这个前提条件,并且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还要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如果公司没有经过这些程序就擅自延后缴纳公积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遇到公司擅自延后缴纳公积金的情况,职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公司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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