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单位能辞退我吗?
我受了工伤,现在还在恢复阶段,但是单位好像有辞退我的意思。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有没有权利辞退我。我想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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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单位是否能辞退员工,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而在工伤处理中,会有停工留薪期,这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受了工伤,并且被鉴定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单位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理由,或者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辞退该员工。 但是,如果工伤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员工在工伤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无故旷工多次等。 另外,如果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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