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可以开延期支票?
我所在的公司和合作方有笔业务往来,对方希望我们开延期支票付款。我不太清楚公司能不能这么操作,这么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公司到底可不可以开延期支票。
展开


在我国的法律实践中,并没有“延期支票”这一法定概念。从本质上来说,支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也就是说,在法律规定上,支票必须是见票就支付款项的,不允许设置一个未来的日期来进行支付。所谓的“延期支票”,实际上只是一种民间的说法,它可能是指开票人在支票上填写的出票日期晚于实际开票日期。 不过,即便这样操作,在法律意义上,银行在收到支票时,如果符合规定还是会见票即付,并不会按照票面上晚写的日期来处理。而且,开具“延期支票”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出票人的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支票金额,这就会导致支票被拒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空头支票”。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所以,从法律严格规定来讲,公司不能开具有效的“延期支票”,并且要避免因开具可能导致空头支票的情况,以免面临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