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公司名义购买的电视机能否抵税?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购买了一批电视机,用于办公区域员工休息时观看新闻等。我不太清楚这种以公司名义购买的电视机,在税务方面能不能进行抵税,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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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购电视抵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以公司名义购买的电视机能否抵税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白增值税抵扣的基本概念。增值税抵扣,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缴纳的增值税中扣除。这是国家为了避免企业重复纳税而制定的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所以,判断以公司名义购买的电视机能否抵税,关键在于电视机的用途。 如果购买的电视机是用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比如在会议室用于商务洽谈、展示资料,或者在培训室用于员工培训等,这种情况下,电视机属于企业正常的办公设备,其进项税额通常是可以抵扣的。因为这些用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符合增值税抵扣的基本原则。 然而,如果电视机是用于集体福利,例如放在员工宿舍、食堂等供员工休闲娱乐,那么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为这属于将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此类情况下的进项税额是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此外,企业还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证和申报。只有同时满足用途符合规定和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等条件,才能顺利实现抵税。所以,以公司名义购买的电视机能否抵税,要根据其具体用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税务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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