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没有房产证,拆迁能否得到赔偿?


在探讨集资房没有房产证,拆迁能否得到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集资房的概念。集资房是由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一般来说,职工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在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享受部分减免。 从法律角度看,判断集资房没有房产证在拆迁时能否获得赔偿,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集资房没有房产证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比如在过去建房时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或者是由于单位的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证,但该集资房的建设是合法合规的,符合当时的政策要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房屋的所有权人仍然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里强调的是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而不仅仅依据房产证。只要能够证明自己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就有权获得赔偿。比如可以通过集资建房协议、单位的相关证明等材料来证明自己对房屋的权益。 然而,如果集资房没有房产证是因为房屋本身存在违法建设的情况,例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超规划建设等,那么这种房屋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在拆迁时,违法建筑通常是不予补偿的。 所以,集资房没有房产证拆迁是否能得到赔偿,关键在于房屋是否合法合规。建议在面临拆迁时,及时与拆迁部门沟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拆迁补偿有异议,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