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会被全国通缉吗?


合同诈骗是否会被全国通缉,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诈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合同诈骗罪作出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而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对于合同诈骗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并且符合逮捕条件,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就有权发布通缉令。如果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合同诈骗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具有流窜作案等情况,很可能会被全国通缉。然而,如果合同诈骗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没有逃跑且配合调查,一般就不会启动全国通缉程序。综上所述,合同诈骗有可能会被全国通缉,但具体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和情节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