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法和非制定法是什么?
我一直搞不太懂制定法和非制定法到底有啥区别。在日常接触法律的过程中,经常看到这两个词,但就是不明白它们具体指的是什么。想了解一下它们的概念、特点以及在实际法律运用中的情况。
展开


制定法通常是指由国家特定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以条文形式表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被称为成文法。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专门的立法机关按照规定的流程制定出来,写在纸上的法律。比如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就是典型的制定法。它具有明确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因为条文都写得很清楚,大家能很容易知道法律的具体要求。 非制定法,也叫不成文法,它不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非制定法主要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等。习惯法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并被大家认可和遵循的行为规则,经过国家的承认,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例如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基于传统习俗形成的某些习惯规则,在符合国家法律原则的情况下,会被作为习惯法来处理当地的一些事务。判例法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类似案件具有约束力。比如在普通法系国家,上级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在我国,制定法是主要的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了我国法律制定的权限和程序,确保了制定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虽然我国也会考虑习惯等因素,但非制定法并不是我国法律的主要表现形式。不过,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法律适用的参考,在一些民事纠纷等领域,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符合公序良俗的习惯可以被用来处理案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