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漏列原告,法院可以追加吗?
我遇到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在起诉时可能漏列了一位原告。现在案子已经到了法院,我有点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我想知道法院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权力追加漏列的原告呢?如果可以追加,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展开


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当出现漏列原告的情况时,法院是可以追加原告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在民事诉讼里,原告是指为了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在交通事故纠纷中,与该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都可能成为原告,比如受害者本人、受害者的近亲属等。如果在起诉时遗漏了这些有资格成为原告的人,就属于漏列原告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在交通事故纠纷中,漏列的原告就相当于这里的第三人,法院可以依据此规定追加其参加诉讼。 法院追加原告的具体操作过程如下: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漏列原告的情况,会主动审查被遗漏的人是否符合原告的主体资格。如果符合,法院会通知其参加诉讼。被追加的原告接到通知后,可以选择是否参加诉讼。如果其选择参加,那么在诉讼过程中就享有与其他原告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可以参与法庭调查、辩论等。如果被追加的原告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法院可以不追加其为原告;如果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法院仍应追加其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纠纷漏列原告时,法院是有权力追加的,并且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操作,以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程序的公正、顺利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