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已起诉的案件到公安局还能再立案吗?

我有个事情特别闹心,之前有个纠纷我已经向法院起诉了。现在我又觉得这个事情好像还涉及一些刑事犯罪的问题,想让公安局也介入处理。我就想问问,法院已经受理起诉的案件,公安局还能不能再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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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民交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法院已经起诉的案件,公安局能否再立案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白两个关键概念,民事案件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因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产生的纠纷,由法院来进行审理和裁判;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受理的是民事案件,而该案件同时又涉及刑事犯罪,那么公安局是有可能立案的。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也就是说,当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时,两者可以并行处理,公安局可以对刑事案件部分进行立案侦查。 然而,如果法院受理的案件本身就是基于同一事实和法律关系的刑事自诉案件,通常公安局不会再重复立案。因为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公安局一般不会再次介入。例如,侮辱、诽谤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向法院起诉后,公安局就不会再立案。 所以,法院已起诉的案件到公安局是否能再立案,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性质、是否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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