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能转移吗?


债权转移,也叫债权转让,指的是债权人把自己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你把别人欠你的钱的索要权利转给另外一个人。 从法律层面来看,债权是可以转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对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比如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像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对委托人享有的债权,因为这种债权是建立在特定的信任基础上,就不能随便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一开始就约定了债权不能转让,那么就需要遵守这个约定。“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比如某些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债权,法律明确禁止转让。 如果债权可以转让,债权人需要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也就是说,你把债权转让给别人,要告诉债务人,不然债务人还是只对原来的债权人履行义务。 债权转移后,从权利也随之转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比如,原来的债权有抵押权作为担保,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也能获得这个抵押权。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转移最好签订书面的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要保留好通知债务人的相关证据,比如书面通知的邮寄凭证、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这样,当发生争议时,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