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已成危楼还能卖吗?
我手里有套商品房,最近检测发现已成危楼。我想把它卖了,但又不确定这样做合不合法。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已成危楼的商品房到底还能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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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已成危楼的商品房是不能进行售卖的。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从基本的法律原则来看,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商品房买卖这种民事交易中,卖方有义务如实告知买方房屋的真实状况。而危楼意味着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不适合居住使用。如果卖方隐瞒房屋是危楼的事实将其出售,这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买方的利益。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虽然该条未明确列举危楼不得转让,但危楼因其存在严重安全问题,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再者,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购买商品房的消费者来说,他们有权利知道所购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将危楼作为正常商品房出售,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一旦消费者发现所购房屋是危楼,他们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最后,从公共安全的层面考虑,将危楼推向市场可能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如果大量人员居住在危楼中,一旦发生坍塌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成危楼的商品房不能进行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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