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书上的债务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我和前妻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书里约定了债务由她承担。但现在债权人找到我,让我还钱。我觉得按照协议不该我还,可债权人说协议对他没用。我想知道,离婚协议书上的债务约定到底能不能对抗债权人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协议书上的债务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夫妻共同债务,它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一起花的钱或者一起决定借的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表明夫妻双方可以就共同债务的清偿进行约定。 然而,夫妻之间关于债务的约定,本质上是一种内部约定,主要约束的是夫妻双方。对于债权人而言,其债权的实现是基于债务形成时的法律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意味着,离婚协议书上的债务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即使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当一方按照债权人的要求偿还了债务后,如果该债务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不应由其承担,那么该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举个例子,甲和乙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丙借了一笔钱用于家庭经营。后来甲和乙离婚,离婚协议约定这笔债务由乙承担。但丙依然可以要求甲偿还债务,甲偿还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乙追偿。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上的债务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而承担了超出约定份额债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