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亡故子女能否继承已故父母的财产?

我家孩子不幸离世了,现在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下,我这亡故的子女在法律上到底能不能继承我和配偶的财产呢?很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我解答清楚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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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亡故子女不能继承已故父母的财产。原因主要在于,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一旦子女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就终止了,相应的继承权也就依法不存在了,所以从法律层面讲,去世的子女无法再继承遗产。 不过,这里有一个与之相关的重要制度,即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另外,关于法定继承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也有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简单来说,虽然亡故子女本身不能继承已故父母的财产,但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其直系晚辈血亲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原本亡故子女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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