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合同是否可以约定管辖?


在法律层面,装修工程合同是可以约定管辖的。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 首先,什么是约定管辖呢?简单来说,约定管辖就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以后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来处理这个纠纷。这就好比两个人提前商量好,如果以后闹矛盾了,去哪个“裁判场所”解决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对于装修工程合同而言,它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所以也适用这一规定。也就是说,装修工程合同的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从上述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择一个作为管辖法院。 不过,约定管辖也有一定的限制。第一,不能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级别管辖是指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诉讼标的额等因素,来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比如,一些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影响特别重大的案件,可能就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改变这种级别管辖的安排。第二,不能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能通过协议改变管辖法院。在装修工程合同中,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纠纷,就适用专属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装修工程合同涉及到房屋等不动产的装修,即使当事人约定了其他管辖法院,也可能因为违反专属管辖而无效。 此外,为了确保约定管辖的有效性,当事人在约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具体的管辖法院。如果约定不明确,比如只写了“由当地法院管辖”,但没有明确“当地”具体是哪里,就可能导致约定无效,从而按照法定管辖来确定法院。 综上所述,装修工程合同可以约定管辖,但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并且要确保约定的明确性和有效性,这样才能在发生纠纷时,按照双方的意愿确定管辖法院,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