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固定工资的情况下还有加班费吗?

我所在的公司给我定的是固定工资,但是最近经常加班。我不太清楚这种固定工资的模式下,我是否还能拿到加班费。希望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如果有加班费,具体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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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固定工资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存在加班的事实,是有加班费的。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需要明确固定工资的概念。固定工资一般是指根据劳动者的职位、工作经验、学历等给予的岗位基本工资,它并不包括加班工资。员工的工资通常会包括岗位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绩效工资、奖金等多个部分。 其次,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例如,正常工作时间每小时工资为20元,若延长工作时间1小时,那么加班工资至少应为20×150% = 30元。 2.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比如,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一天,其日工资为200元,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加班工资至少为200×200% = 400元。 3.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例如,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日工资200元,用人单位需支付的加班工资至少为200×300% = 600元。 此外,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确定也有相关规定: 1. 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不过在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 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 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最后,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固定死工资”(即所谓的包薪制),该约定也不能排除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权利。因为最低工资的组成并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所以,用人单位不能以这种约定作为拒绝支付加班费的理由,而应当按照劳动者加班的时间,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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