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防卫过当是否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在探讨对防卫过当是否可以进行正当防卫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两个法律概念。正当防卫,通俗来讲,就是当我们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理论上来说,对防卫过当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因为防卫过当本身就是一种不法侵害行为。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害时,这种行为就偏离了正当防卫保护合法权益的初衷,转化成了一种新的不法侵害。在这种情况下,被防卫人或者第三人是有权利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制止这种新的不法侵害的,也就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不过在实际判断中,情况会比较复杂。要确定对防卫过当进行的反击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判断的关键在于反击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即是否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反击行为是否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等。例如,甲对乙实施了轻微的不法侵害,乙在防卫过程中使用了过度的暴力将甲打伤,此时甲为了保护自己不再受到进一步的伤害,采取了适当的措施制止乙,那么甲的行为很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如果甲在乙已经停止过度暴力行为后,仍然对乙进行攻击,那就可能不构成正当防卫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类情况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侵害行为的性质、强度、手段、防卫的时机、双方的力量对比等。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是针对防卫过当的反击就一定是正当防卫,也不能一概否定对防卫过当进行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只有准确把握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才能正确判断对防卫过当进行反击的行为是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