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挂在姐姐名下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婚后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了套房子,不过登记在了姐姐名下。现在有点担心,万一以后有什么状况,这套房子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吗?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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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挂在姐姐名下,通常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来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等情况下一般要进行分割。而个人财产就是明确属于夫妻一方自己的财产,离婚时通常不参与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买房并登记在姐姐名下,这种情况可以看作是用个人财产买房之后赠与给了亲人,所以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能对这套房子进行分割。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之间对财产有特别的书面约定,规定这类情况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就要按照约定来处理。又或者虽然说是用个人财产买房,但无法清晰证明购房资金完全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使用,那情况就可能比较复杂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在离婚等情况时需进行分割。 个人财产:明确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通常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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