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二审期间积极赔偿,是否一定能改判一审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二审期间积极赔偿并不一定会导致一审判决的改判。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原理与逻辑。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改判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这表明,二审改判主要基于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等方面存在问题。 积极赔偿虽然是被告人悔罪的一种表现,但它并不直接等同于一审判决存在错误。积极赔偿通常可以作为一个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比如在一些涉及民事赔偿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被害人遭受的损害,缓解双方的矛盾,体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然而,是否改判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整体情况。 例如,如果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都非常准确,量刑也符合法律规定,仅仅因为被告人在二审期间积极赔偿,法院一般不会仅仅基于这一点就改判。但如果案件存在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因素,同时被告人积极赔偿,法院可能会将积极赔偿作为一个考量因素,在改判时适当从轻量刑。 此外,积极赔偿的效果还与赔偿的及时性、赔偿金额的合理性、被害人的态度等因素有关。如果被告人积极赔偿,但赔偿金额远远低于被害人的实际损失,或者被害人并不接受赔偿,那么积极赔偿在改判中所起到的作用可能会相对有限。 综上所述,被告人二审期间积极赔偿只是一个可以考虑的因素,而不是改判的决定性因素。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综合判断是否改判以及如何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