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传票后是否可以委托律师去开庭?
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但因为一些重要的事情实在没办法亲自去开庭,想知道能不能委托律师替我去开庭呢?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也不知道委托律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展开


在收到传票后,通常是可以委托律师去开庭的。这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就是说当事人可以把自己在法律事务中的一些权利和义务,委托给其他人来帮忙处理,这里的其他人就可以是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所以,律师是符合作为诉讼代理人资格的。 不过呢,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情况会有所不同。在一般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委托了律师后,律师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出庭辩论、提交证据等一系列诉讼行为,当事人本人可以不出庭。但在一些特殊的案件中,比如离婚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身份关系和感情问题,法院需要听取当事人本人的真实意愿。 如果要委托律师去开庭,当事人需要和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委托的事项和权限,然后还要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的具体权限,比如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一般授权只是让律师处理一些程序性的事务,而特别授权则可以让律师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重要的实体权利处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