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买的安置房可以转让吗?


在探讨拆迁买的安置房是否可以转让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安置房的概念。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也就是说,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关于拆迁买的安置房是否可以转让,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例如《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规定,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这是为了保障动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安置房在短期内大量流入市场,影响市场秩序。 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都是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因为这类安置房的交易本质上和普通商品房交易一样,遵循市场规则。 此外,在转让安置房时,还需要注意产权问题。如果安置房的产权不清晰,存在多个共有人等情况,转让时可能会引发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在转让前一定要确保产权明晰,取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 在转让过程中,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一般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缴纳相关税费等。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总之,拆迁买的安置房是否可以转让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安置房的性质、是否满足转让条件以及产权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在进行转让时,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转让行为合法合规,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