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伤残赔偿金能否用于垫付医药费?

我出了意外事故受伤了,现在面临着高额的医药费,而我有一笔伤残赔偿金。我想知道,这笔伤残赔偿金能不能用来先垫付医药费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担心用了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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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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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遭受损害导致残疾,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赔偿,用于弥补受害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而减少的收入以及因生活需要增加的费用等。而医药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伤残赔偿金和医药费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赔偿项目。伤残赔偿金的目的主要是对受害人因残疾而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生活不便等进行补偿;医药费则是对已经实际发生的医疗救治费用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这里明确区分了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 一般情况下,法律并没有禁止用伤残赔偿金垫付医药费。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受害人面临急需支付医药费却又资金不足的情况,是可以用伤残赔偿金来垫付的。因为最终的赔偿责任是由侵权人承担,受害人有权利合理支配获得的赔偿款项来解决自身面临的困境。不过,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受害人保留好相关的费用支出凭证,以便在后续的赔偿结算等过程中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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