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开公司,离婚时可以分割财产吗?
我老公开了一家公司,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不太清楚这公司的财产在离婚时该怎么算,我有没有权利分割呢?我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自己在财产分割方面有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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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对于老公开办公司所涉及的财产是否可以进行分割,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老公开办公司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比如利润等,通常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对于这部分收益,你是有权要求进行分割的。 然而,对于公司的股权分割就相对复杂一些。如果公司股权是老公在婚前就取得的,那么股权本身一般属于老公的个人财产。但在婚姻期间,因该股权所产生的收益,仍然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要是股权是在婚后取得的,那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股权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股权时,可能会涉及到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不同情形分别处理。比如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所以,老公开公司,离婚时对于相关财产是否能分割以及如何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股权的取得时间、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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