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后得了精神病是否能离婚?


结婚以后一方得了精神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能离婚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精神病在法律中的相关概念。精神病是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在离婚案件里,涉及到精神病患者时,法律会特别关注其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能力。精神病患者可能因病情的严重程度不同,其民事行为能力也有所不同,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一方患有精神病的离婚案件,如果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比如,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当涉及到与精神病患者离婚时,还需要考虑程序上的问题。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离婚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因为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离婚的各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能独立完成协议离婚的程序。在诉讼离婚中,需要为精神病患者指定法定代理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其参加诉讼。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患者的近亲属,如父母、成年子女等。 综上所述,结婚后一方得了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但要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时,既要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权利,也要保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