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同地区是否可以办理离婚证?

我和配偶户籍不在一个地方,现在打算离婚。我们目前居住的城市和户籍所在地都不一样,不知道能不能在现在居住的城市办理离婚证,还是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呢?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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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证办理涉及到婚姻关系的解除,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关于能否在不同地区办理离婚证,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协议离婚的情况。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时不能随意在不同地区办理,只能在双方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比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户口在B地,那么他们只能在A地或者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而不能在C地等其他与双方户口无关的地方办理。 其次,诉讼离婚的情况。如果是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那么管辖规则相对复杂一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通常情况下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夫妻双方都离开户口所在地外出打工多年,在外地形成了经常居住地,那么就可以在这个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一般只能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而诉讼离婚则根据不同情形确定管辖法院,可能会在不同地区的法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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