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和残疾人老公离婚吗?

我老公是残疾人,现在我们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生活过得很痛苦。我想和他离婚,但又担心法律上不允许或者有什么特殊规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能不能和他离婚,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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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残疾人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和残疾人老公离婚是被允许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意味着夫妻双方都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结束婚姻关系,并不会因为一方是残疾人就限制另一方的离婚权利。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过,在和残疾人老公离婚时,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因为残疾人在生活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在财产分割等方面,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照顾残疾人一方的利益,以保障其离婚后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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