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能否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但是我们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太麻烦了。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直接在我们目前工作的外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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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通常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对于能否在外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分情况来看。 在过去,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就意味着,按照以前的规定,协议离婚只能在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能在外地办理。 不过,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国家推出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工作。自2023年6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0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这些试点地区,如果夫妻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但一方持有当地有效的居住证,那么就可以凭居住证和相关证件在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如果不在试点地区,或者双方都没有当地有效的居住证,那么还是需要回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所以,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在外地办理,取决于所在地区是否是“跨省通办”试点地区以及是否满足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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