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跳过一个月冷静期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破裂,实在不想再继续过下去了,想尽快办理离婚手续。但听说现在离婚有一个月冷静期,我真的不想等这么久,想问下离婚能不能跳过这一个月的冷静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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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协议离婚是不能跳过一个月冷静期的。所谓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中,并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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