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拿身份证去可以吗?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想知道只拿身份证去办理行不行,不清楚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也不知道办理离婚具体有啥规定和流程,希望了解下只带身份证能不能完成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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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仅拿身份证去办理离婚通常是不行的。 首先说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同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明确指出,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由此可见,协议离婚除了身份证,还需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而且,协议离婚有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再看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还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身份证虽然是重要的身份证明,但仅靠身份证是无法完成诉讼离婚流程的。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所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只拿身份证是不能办理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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