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离婚没有离婚协议书可以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可还没来得及写离婚协议书,想直接去民政局办离婚。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民政局给不给办离婚手续啊,要是不能办,还有啥别的办法能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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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离婚没有离婚协议书通常是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 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是必备材料。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里要详细写清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还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书,就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不过,夫妻离婚除了协议离婚,还有诉讼离婚这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要是选择诉讼离婚,当事人需要准备并提交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状)、夫妻双方的有效结婚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户口簿。如果不是首次提起离婚诉讼,还需同时提供此前法院对离婚案件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总之,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书,是无法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但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实现离婚目的。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对离婚相关事项达成共识,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审核等流程后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相关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并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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