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能够直接离婚吗?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净身出户和直接离婚并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净身出户的概念,净身出户通俗来讲,就是在离婚时,一方放弃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什么都不带走。但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净身出户”这一说法。 离婚在法律上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一方自愿同意净身出户,并且对其他离婚相关事宜也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按照协议离婚的程序,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完成离婚手续。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以及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诉讼离婚,则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净身出户,但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对有过错的一方少分财产,但通常也很难判决一方净身出户。 所以,净身出户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离婚,还是要按照法定的离婚程序来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包括净身出户的内容后,按程序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是否净身出户以及能否离婚都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