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补偿金的竞业限制是否有效?

我和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但协议里没提补偿金的事儿。现在我离职了,公司也没给我补偿金,却要求我遵守竞业限制。我就想知道,这种没有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到底有没有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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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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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没有补偿金的竞业限制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得先了解一下竞业限制和补偿金的概念。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而补偿金则是用人单位为了补偿劳动者因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而遭受的损失所支付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表明,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是其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的一项法定义务。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没有约定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并不一定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意味着,即使协议中没有约定补偿金,只要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并且该协议依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一直不支付补偿金,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未支付补偿金时,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综上所述,没有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不一定无效。如果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若用人单位长期不支付,劳动者还可以请求解除该竞业限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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