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金额怎么办?
我和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但里面没写补偿金金额。现在我离职了,公司让我遵守协议。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补偿金该怎么算,我有哪些权益,公司要是不给补偿金我又该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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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约定补偿金金额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和义务仍受法律保护和约束。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即使协议里没写补偿金数额,只要劳动者按照协议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额,一般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来计算。不过,如果这个计算出来的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就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也并非没有办法。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要是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都没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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