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补偿金协商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当竞业限制补偿金协商不一致时,不用过于着急,法律为大家提供了多种解决途径。 首先要明白,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而用人单位需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如果遇到竞业限制补偿金协商不一致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利向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规定,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第五条也表明,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当协商不一致时,申请劳动仲裁是一个重要的解决途径。 另外,如果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约定补偿金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要是对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从业的规定。 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调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关系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