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我和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现在离职了,公司也要求我遵守协议,但给的工资我觉得有点低。我想知道竞业限制工资有没有个标准,到底该给多少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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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工资,通常也被叫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指的是用人单位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平衡劳动者因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而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关于竞业限制工资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在没有明确约定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这个3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就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经济补偿的标准,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会按照约定来执行。所以,当劳动者遇到竞业限制工资方面的问题时,首先要查看协议中的约定。如果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就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和用人单位就竞业限制工资问题产生了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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