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证能不能去民政局离婚?
我和对象在一起生活挺久了,一直没领结婚证,现在过不下去想分开。不知道没结婚证能不 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怕白跑一趟,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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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没结婚证去民政局离婚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一种情形是,从来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婚姻登记管理规定,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双方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对于这种情况,不存在离婚一说,所以也就不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另一种情形是,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了。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补领结婚证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