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继续做生意吗?
我被判了缓刑,但是我的生意在外地,我还得过去继续经营才能维持生计。我不太清楚在缓刑期间能不能去外地,要是去了会不会违反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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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缓刑期间去外地继续做生意这个事儿,不能一概而论,得按照法律规定来办。首先解释一下缓刑,缓刑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这就是说,缓刑期间不是绝对不能去外地,但是必须先得到考察机关的批准才行。 再看看《社区矫正法》的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有正当理由的申请,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所以如果你因为要去外地继续做生意而申请离开居住地,属于有正当的生活和工作需求,只要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获得批准,那你就可以去外地继续做生意。 要是没有经过批准就擅自去外地,那就违反了缓刑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所以,在缓刑期间想去外地继续做生意,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得到批准后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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