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普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是否能用?
我收到一张电子普通发票,发现上面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我不太清楚这种发票是否还具有效力,能不能正常使用。我担心拿去报销或者处理相关财务事宜时会遇到问题,所以想问问这种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电子普票到底能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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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电子普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能否使用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纳税人识别号是什么。纳税人识别号,简单来说,就像是企业、单位或者个人在税务方面的‘身份证号码’,税务机关依靠它来准确识别和管理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这里所指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所以,如果购买方是企业,电子普票上没有纳税人识别号,通常是不能用的。因为这种发票不符合规定,不能作为税收凭证,企业也无法用于正常的财务报销和税务处理。不过,如果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或者个人,根据相关规定,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并不强制要求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在这种情况下,电子普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是可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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