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地役权可以继承吗?

我家有一块地设有地役权,现在家里老人去世了,我想知道这个地役权能不能由我来继承呢?我不太清楚地役权在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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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役权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地役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例如,甲为了自己土地通行方便,和乙约定在乙的土地上设立通行地役权,甲每年支付给乙一定费用。 关于地役权是否可以继承,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一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虽然这些条文没有直接提及继承,但从立法精神和法理上来说,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它是从属于需役地的。 当需役地的权利人发生继承时,地役权通常也会随之转移给继承人。因为地役权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需役地的效益,它与需役地紧密相连。例如,在农村,如果一个农民拥有一块设有地役权的土地,当他去世后,其继承人继承了这块土地,那么基于地役权的从属性,继承人也应当享有该地役权。不过,这里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就是需役地的继承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在设立地役权时,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地役权不得随需役地的继承而转移,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这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例如,甲和乙在设立地役权的合同中明确规定,该地役权仅由甲本人享有,不得随土地的继承而转移给他人,那么在甲去世后,其继承人就不能继承该地役权。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涉及地役权的继承问题,继承人可以与供役地权利人进行沟通,确认地役权的继承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同时,在处理地役权继承问题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地役权合同、土地权属证明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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