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所得税中对方提供了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我开了家小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和一些供应商有业务往来,他们给我提供了发票。我不太清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这些发票能不能用来抵扣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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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所得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里,对于对方提供的发票能否用于抵扣,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关键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而所谓的“抵扣”,其实准确来说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这里的“与取得收入有关”,指的是这些支出是为了获取企业的经营收入而产生的,比如购买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等。“合理”则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如果对方提供的发票所对应的支出满足上述条件,那么是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的。例如,企业采购办公用品,供应商提供了合规的发票,这笔费用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是,如果发票对应的支出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或者不符合合理性要求,比如企业老板个人的消费开具的发票,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此外,发票本身也需要符合规定,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如果发票是虚假的、不规范的,也不能用于扣除。总之,对方提供的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关键要看支出的性质、合理性以及发票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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