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招标文件上的“等同于”可以理解为“完全一致”吗?

我参与了一个项目投标,招标文件里有一处写着‘等同于’。我不太确定这个词在法律上是不是就意味着‘完全一致’。如果理解错了,投标文件可能就不符合要求,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理解这个词,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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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分析招标文件中“等同于”是否能理解为“完全一致”,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等同于”在语义上是指在某些方面具有相等、相当的意思,但它并不绝对等同于“完全一致”。“完全一致”强调的是在所有细节、特征等方面都毫无差异;而“等同于”更侧重于在关键要素或主要方面达到相等的效果或价值。 从法律解释的原则来看,需要结合整个招标文件的上下文来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对于招标文件这种类似合同要约的文件,同样适用该解释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在上下文中,“等同于”所描述的内容是在强调某些重要的、核心的方面的一致性,并且没有其他特别说明要完全无差别的一致,那么不能简单地将其理解为“完全一致”。例如,招标文件中提到某种技术指标“等同于”某一特定标准,可能只是要求在功能、性能等关键方面达到该标准的水平,而不是在所有细微的参数上都一模一样。 此外,还需要考虑行业惯例和通常理解。在特定的行业中,对于“等同于”可能有约定俗成的理解。如果该行业普遍认为“等同于”并非“完全一致”,那么在解释招标文件时也应遵循这种行业习惯。比如在建筑行业,某些材料“等同于”某一品牌的材料,可能是指在质量、规格等主要方面相当,而不是品牌、外观等所有方面都完全一样。 同时,如果在对“等同于”的理解上存在争议,投标方可以要求招标方进行澄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所以,当投标方对“等同于”的含义不确定时,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要求招标方明确解释,以确保投标行为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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