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到钱是否可以要求法人限制消费?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进入执行阶段却一直执行不到钱。对方公司是有法人的,我就想问问,这种执行不到钱的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对法人限制消费啊?这方面法律是咋规定的呢?
展开


在执行案件中,当执行不到钱时,是否可以要求对法人限制消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限制消费的概念。限制消费是指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通过限制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促使其履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对于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情况,如果公司未履行义务,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能够证明其是受单位的委托,且并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在提供相关证据并经法院审查认可后,可能不会被限制消费。 具体到申请流程,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对法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法院在审查申请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会作出限制消费令,并向被执行人及法定代表人送达。限制消费令会明确限制消费的范围和期限等内容。 所以,在执行不到钱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要求对法人限制消费的,但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