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罪可以保释吗?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保释”对应的概念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虚开发票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根据该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则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如果虚开发票罪的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这些刑罚,那么就有可能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里的“社会危险性”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情形。如果虚开发票罪的犯罪嫌疑人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发生上述社会危险性,也可以取保候审。 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对于这类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取保候审。 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时间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但案件还没有办理完结,此时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申请。如果获得批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否则,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总之,虚开发票罪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但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