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承包权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家庭承包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家庭承包权的概念。家庭承包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对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进行承包经营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获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耕地、草地的家庭承包权,一般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因为耕地、草地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当该户内的成员部分死亡时,由于户还存在,承包地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该户内的成员全部死亡时,也就是“绝户”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不会发生继承问题。例如,一个家庭以户为单位承包了村里的耕地,后来户内的老人去世,但家里还有其他成员,那么耕地就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而不是老人的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承包权。 然而,对于林地的家庭承包权,情况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是因为林地的投资周期长、见效慢,为了鼓励对林地的长期投入和开发,保障承包人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允许继承人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比如,某户承包了一片林地,承包人去世后,其子女可以在剩余的承包期内继续经营这片林地。 此外,如果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那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承包经营所获得的收入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范畴,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等方式进行继承。比如,家庭承包土地种植农作物,收获的农产品出售后获得的收益,就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综上所述,家庭承包权能否继承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承包土地的类型以及承包户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