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时是否可以进行财产保全?
我打算起诉一个人,担心他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导致我即使胜诉也拿不到钱。所以想问问,在起诉的时候能不能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呢?具体该怎么做,有什么条件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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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时是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或损毁财产,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通常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要有具体的给付内容,比如要求对方还钱、赔偿损失等。其次,必须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如转移、隐匿财产)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再者,申请人要提供担保,这是为了防止申请人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如果在起诉时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等可能影响后续执行的行为,就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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