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否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
我公司新购置了一批固定资产,不知道在财务处理上,能不能把这些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呢?这样操作在税务和财务规定上是否可行?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要求,想了解一下。
展开


在我国,固定资产能否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固定资产的概念。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像房屋、机器设备等都属于固定资产。 从会计处理角度,根据会计准则,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需要按照其预计使用年限,采用合适的折旧方法(如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等),将其成本分期计入各期成本费用。这是因为固定资产能在多个会计期间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该将其成本分摊到各个受益期间。例如,一台价值10万元的设备,预计使用5年,那么每年就按照一定的折旧方法将一部分成本计入当年的成本费用。 不过,在税收政策方面,存在一些特殊规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相关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里的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投资,促进技术更新换代。所以,符合该政策条件的固定资产,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进行扣除。 综上所述,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一定差异。会计上通常要分期折旧,但税务上符合特定条件可以一次性扣除。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按照税收政策进行纳税调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别人欠的钱都不还该怎么办?
- 诈骗30万一般会被判处几年?
- 借款合同公证程序具体有哪些?
- 工伤期间被公司辞退该如何要求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是做什么的?
- 营业执照上行业类别该填什么?
- 车祸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览表是怎样的?
- 房地产行业的资产负债率一般为多少?
- 公司调动岗位变相辞退员工该怎么办?
- 起诉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谁?
- 减低患者经济负担算什么行为呢?
- 个人注册商标收费吗?
- 固定资产当月减少当月提不提折旧?
-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年内不按规定行驶会怎样?
- 车辆变更颜色可以在异地车管所办理吗?
- 夫妻共同财产的支配权归谁所有?
- 工作认证的证人是否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起诉且结案执行了,还能再诉吗?
- 下班出交通事故在什么情况下算工伤?
大家都在问
- 别人欠的钱都不还该怎么办?
- 诈骗30万一般会被判处几年?
- 借款合同公证程序具体有哪些?
- 工伤期间被公司辞退该如何要求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是做什么的?
- 营业执照上行业类别该填什么?
- 车祸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览表是怎样的?
- 房地产行业的资产负债率一般为多少?
- 公司调动岗位变相辞退员工该怎么办?
- 起诉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谁?
- 减低患者经济负担算什么行为呢?
- 个人注册商标收费吗?
- 固定资产当月减少当月提不提折旧?
-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年内不按规定行驶会怎样?
- 车辆变更颜色可以在异地车管所办理吗?
- 夫妻共同财产的支配权归谁所有?
- 工作认证的证人是否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起诉且结案执行了,还能再诉吗?
- 下班出交通事故在什么情况下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