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可以不提折旧吗?
我公司有一批固定资产,在财务处理上不太确定是否一定要计提折旧。不知道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固定资产可不可以不提折旧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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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中,固定资产折旧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固定资产折旧指的是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通俗来讲,就是把固定资产随着使用时间和损耗而逐渐减少的价值,逐步计入到成本或费用中去。 从会计准则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都需要进行折旧处理,以准确反映其价值的损耗和成本的分摊。 从税务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也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同时,该法也列举了一些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等。 如果企业不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无法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税务上,也可能会因为未正确扣除折旧而多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因为不合理的折旧处理而面临税务风险。所以,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正确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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